西方不败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另类小说网www.theelfshop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市局的王局长是整个专案组的组长,他亲自负责布置和安排任务。

王局长首先介绍了下情况,“目前,嫌疑人已经开始动手灭口人证。陈正韬、彭茂庆两位死者皆是726案的关键证人。两人的死法一致,犯罪手段相同,怀疑是同一个人作案。我们必须赶紧安排好人手,保护剩下来的证人免于遭到嫌疑人的毒手。”

说完,王局长就让陈泊宇来发言——关于渔民彭茂庆的死亡报告。彭茂庆也是八年前那艘运沙船的船长。

陈泊宇昨天带着孙法医去了殡仪馆一趟,但死者的家属不肯签署验尸协议。没办法,孙法医只好给死者化验了下外伤,并且抽取了伤口上的样品,带回了技术科进行检查,结果有了重大发现——

“……死者脖子后有一处细微的针孔,里面有y-丁酸的残留物质。”1

陈泊宇一言既出,在场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——y-丁酸是一种强力的迷药,无色无味,如果通过皮下静脉注射的话,那么十秒之内就可以让人肌肉松弛,失去反抗能力。这种药通常只用于妇科的无痛分娩手术。

“陈警官,”一位省厅的专家问道:“为什么当时去现场的法医没发现针孔?”

“死者生前有严重的颈椎病,他的家人说:死者经常接受针灸治疗。所以,法医当时把针孔误认为是针灸治疗的创口。”

另一位专家问道:“路上不是有监控显示:这彭茂庆是独自走向江边的吗?”

关于这点,灰鹰小组的林警官解释道:“监控只拍到他走到了堤坝的边缘。堤坝下离水面有十几层阶梯,人走下去后,堤坝挡住了监控的视线,没拍到投水的具体过程。”

“另外,”陈泊宇补充道:“我刚才跟一位目击者见了面,目击者证明当时水下有个庞大的黑影在移动。怀疑是凶手藏在水里作案。”

“……”

众人不由自主想到了“水鬼”的传闻。

还有一年前死亡的陈正韬,据说他也是被水鬼杀死的。

此时,一朵疑团黑雾飘进了每个刑警的心头。这案子的主谋实在是太聪明——先毁物证,如今又灭口人证。

一位监察科的主任道:“我们还需要查明对方手里迷药的具体来源,是走的黑市渠道还是医院渠道?如果是医院的话,就从做无痛分娩的医院科室入手。”

王副局长点了点头,继续安排道:“从彭茂庆死亡到现在,已经过去了48小时。案子目前还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MINECRAFT之创世神

MINECRAFT之创世神

羽田从匸
关于ecraft之创世神:林辰:有的时候真的身不由己,不得不去保护身边的人。notch:什么时候你变得那么正义凛然的?herobre:明明昨天还想说当个宅男。303:加一。null:加一。林辰:创世神的能力与责任,使我可以替身边的人承担一切。两周一更,有推荐票加更!
玄幻 连载 18万字
那不为人知的循环之诗情的无尽炼狱(开端同人)

那不为人知的循环之诗情的无尽炼狱(开端同人)

星辰
李诗情,嘉林师范大学大三学生,5月13日下午一点坐上45路公交车去买书。在公交车上睡着了,当听到一段老式手机铃声响起时醒来,没过多久公交车就发生了爆炸。然而她并没有死亡,而是陷入了循环,再次回到爆炸前的公交车,经过几轮循环后,李诗情搞清楚了状况,采取了各种方法自救,报警、在车上撒泼、装病,都不起作用,爆炸都如约而至。(原电视剧的情节)为了减轻死亡的恐惧和痛苦,诗情扯开了衣服,发现自己这些大胆的行为
玄幻 连载 1万字
我的电影宇宙

我的电影宇宙

孜然腰花
这是一个天才导演的故事。无系统(没必要),纯架空,娱乐,明星,导演,影视剧有一定借鉴经典场面,不然没代入感跟想象空间,(但不会照抄),也有原创电影,构建上本书没写完的神话电影宇宙。(一定超乎你想象。)today「today」
玄幻 连载 81万字
我一见你就困

我一见你就困

云水迷踪
文案:研究生实习期间,由于男票的经常性失踪,俞橙忍无可忍,在他生日的那一周卷铺盖住进酒店,短信不回,电话不接,加班到深更半夜躲着他。某日深夜,俞橙累趴在实验室的办公桌上,半梦半醒间被同事摇醒。“公司电脑全中木马了,系统瘫痪,什么也做不了,回去休息吧。”俞橙猛地抬起头,看到实验室里所有电脑齐齐闪烁着阴森的蓝光,胡乱飞舞的代码中反复出现一个单词——“hurler(投手)”这是她男|票的代|号,也是令众
玄幻 连载 23万字
无极剑尊

无极剑尊

钱鱼
关于无极剑尊:一人一剑,战!一城、一国、一域、一界、万族……斩天地之阴阳!破苍穹之日月!灭洪荒之圣轮!
玄幻 连载 67万字
死于寂寞

死于寂寞

看来你很寂寞啊
一个成人化的小说,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,故事是很俗套的,用第一人称写作文,是我最拿手的,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,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,读者也不爱看,哈哈。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,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。 其实吧,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,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,而第三人称,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,当然啦,也不是全部都是。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,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,是这样的:看来你很
玄幻 连载 0万字